各研究生考点:
为进一步加强国家教育统一考试管理,提高防范考试作弊的能力,严肃考风考纪,确保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安全有序实施,根据国家关于标准化考场建设的有关要求,从2012年起,我省在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中使用金属探测仪防范考试作弊。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金属探测仪配置和使用
2012年我省将首次在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考场中使用金属探测仪防范考试作弊。各市招生办考点金属探测仪的配置和使用请参照普通高考的执行办法;各高校考点需在2011年12月15日前自行配置金属探测仪,在保证一个试室配备一个金属探测仪基础上还需有备用的金属探测仪。普通高考各考场使用的是WB-5005B1金属探测仪,为规范管理和使用,建议各高校考点配置WB-5005B1金属探测仪,有关购买事项可咨询省教育考试院技术部。使用时,各考点须严格按金属探测仪使用说明(附件2)的要求操作。
二、金属探测仪的管理
使用金属探测仪防范考试作弊工作具有较强的操作性和政策性,各考点要加强金属探测仪的使用和管理,细化措施,明确职责,确保考试安全有序进行。
1.各考点要明确工作职责,做好金属探测仪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各考点主考对本考点金属探测仪的使用工作负总责,监考员对本试室金属探测仪的使用工作负直接责任。各考场在组织监考员考前考务培训时,要认真做好金属探测仪使用的培训工作,确保金属探测仪的规范使用。金属探测仪一般由女监考员负责使用。
2.金属探测仪必须由专人统一管理,每次考试前,要对金属探测仪进行检测,做好金属探测仪的电池安装、灵敏度调试工作,确保金属探测仪正常使用。各考点要配备一定数量的备用金属探测仪和备用电池。考试结束后,各考场要妥善保管本考场的金属探测仪,并做好相关维护工作。保管期间,将金属探测仪内置的电池取出,以免电池漏液导致金属探测仪受损。
三、金属探测仪使用规范
每个试室配备一把金属探测仪,金属探测仪的使用必须按考务的相关要求和操作规程规范进行操作。使用时,监考员要认真做到:
1.考生进入试室前,监考员应将金属探测仪的使用模式设置在声响报警模式,并确认探测器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2.考生进入试室时,一名监考员提醒考生将禁带物品放在指定位置,只携带考试必需物品接受检查,并负责维持试室秩序,另一名监考员负责手持金属探测仪对考生进行检查。
3.监考员须在开考前10分钟之前完成对本试室考生的检查。各科考试考生进入试室时间统一按思想政治理论(或每类考试第一科考试科目)科考试考生进入试室时间实施,即考生可在考前30分钟开始检查进入试室。
4.检查工作主要由女性监考员实施。监考员对考生的检查顺序应由正面至背面,从上至下,检查部位包括头部(含耳朵)、躯干、四肢(含脚部)等,要重点检查有可能放置通讯工具的部位,这些部位有:耳朵、腋下、手腕处、腰部、皮带扣背后、衣袋、鞋袜内等,透明笔袋也要进行检查,要尽量使金属探测仪贴近检查部位。
5.如在检查过程中出现报警声,监考员必须询问考生并要求考生解释、出示相关金属物品,监考员不得搜身。物品出示后,监考员须对原检查部位再次检查,以确认该部位无禁带物品,方可让考生进场入座。如检查出的物品属于禁带物品,如手机等通讯工具,监考员应责令其将禁带物品放到指定位置,考场学校不承担保管责任。
6.监考员在检查过程中如发现可疑物品,应要求考生本人出示。如考生拒不配合检查,拒不出示可疑物品,监考员有权阻止其进入试室,必要时请公安人员协助进行检查。
7.考生接受检查合格入座后,如在考前或考试过程中离开试室,回到试室时,监考员必须对考生再次进行检查。考试过程中监考员必须将金属探测仪调整至振动报警状态对考生进行检查。
8.考试开始,监考员应及时关闭金属探测仪,以免在考试过程中发出干扰声。
9.在检查过程中,监考员应处理好各种细节,注意工作方式方法,做到有礼有节,体现人性化管理,如遇特殊情况,应立即报考场办公室研究处理。
10.金属探测仪检查区域示意图
在国家教育统一考试中使用金属探测仪是有效防范和遏制考试作弊行为,维护考试公平公正的有力举措,请各硕士研究生考点认真做好金属探测仪的使用工作,强化考试管理,确保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安全有序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