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人教育学士学位学位申请条件与办理流程
2014-12-11 17:18:12 次
成人教育学士学位学位申请条件与办理流程
一、学士学位申请条件:
在学习期限内修满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学分,且各门课程总平均成绩在 75分以上(含75分,小学分课程、大学英语和免修、免考课程成绩除外)(大部分学校都要求平均成绩75分以上);论文成绩在“良好”以上(含良好);在校期间,参加我院组织的北京市成人英语统一测试,获得合格证书。考试中无作弊行为;学生无 “记过”以上(含“记过”)处分。
注 1:总平均成绩=所有课程成绩总和/课程门数(小学分课程、大学英语和免修、免考课程成绩除外);
注 2:已领取毕业证书的毕业生若除英语外,其它条件都符合申请学士学位的要求,允许在其毕业后两年之内参加本校(大部分学校为本规定)组织的北京市成人本科学士学位英语统一测试,取得合格证书后,再申请学士学位。
二、学士学位的申请与办理流程:
1、符合学士学位申请条件者请到教务中心填写《学士学位申请表》,然后由学生所在单位和所属服务中心在《学士学位申请表》中填写相应的审核意见(须盖公章),填写时须用钢笔,不得有涂抹。
2、学生须于每年12月底之前将所有学位申请材料上报到教务中心,上报材料如下:学士学位申请表 (填写时须用钢笔,不得有涂抹)英语合格证书原件(服务中心审核后归还)、复印件 (用 B5 纸复印) 1 份毕业证书原件(服务中心审核后归还)、复印件 (用 B5 纸复印) 1 份1寸蓝底、彩色免冠照片 2 张
3、学位证书将在本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对学士学位申请者审批后发放。向学生颁发的证有《学士学位证书》和《关于授予学士学位的决定》,其中《关于授予学士学位的决定》存入学生人事档案。
附:学科分类(部分)
学科门类:经济学
二级类:经济学类
专业: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财政学、金融学
(以上专业可授经济学学士学位)
学科门类:法学
二级类:法学类
专业:法学
(以上专业可授法学学士学位)
学科门类:文学
二级类:中国语言文学类
专业:汉语言文学、汉语言、对外汉语、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古典文献
二级类:新闻传播学类
专业:新闻学、广播电视新闻学、广告学、编辑出版学
(以上专业可授文学学士学位)
学科门类:管理学
二级类:工商管理类
专业: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会计学、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管理
二级类:公共管理类
专业:行政管理、公共事业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土地资源管理
二级类:图书档案学类
专业:图书馆学、档案学
(以上专业可授管理学学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