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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问高校网络教育政策大调整
2015-12-02 18:16:40      

日前,国家教育部出台教高[2002]8号文件,即《教育部关于加强高校网络教育学院管理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这是自 1999年高校网络教育试点以来一次重大的政策调整,对网络教育办学机构和就学人员都将产生深远影响。此次政策调整,已在社会引起广泛关注。本刊特邀资深远程教育政策研究专家撰文,解答疑问,深入剖析此次高校网络教育政策调整的深层原因。
 
  一问: 国家教育部近期出台《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网络教育学院管理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的文件。文件提出“高校网络教育要以在职人员的继续教育为主”,“要减少并停止招收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学生”。新政策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第一,高校网络教育的发展从以规模扩张为主进入到以强调质量为主的阶段。从1999年开始迄今,已有67所高等学校开展了网络教育试点工作,注册学生近百万,高校网络教育已经形成一定规模,并且开发使用了大量的多媒体教学资源,逐步形成了网络环境下的教学与管理方式,同时吸引了大量社会资金投入网络教育,促进了高校信息化建设。高校网络教育试点三年多来,经过了发展初期快速的规模扩张,进入了讲求质量的阶段,同时也积累了不少经验教训,到了应该总结和调整的时候。
  第二,高校网络教育出现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如少数试点高校思想观念不适应,管理制度不健全,办学条件建设相对滞后,优秀教学资源相对缺乏,特别是个别试点高校严重违规办学,影响了高校网络教育的正常秩序。社会各个方面对高校的网络教育认识也很不一致,提出了不少意见,特别是今年两会期间,一些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对高校网络教育提出了尖锐的意见。
  第三,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教育部审时度势,出台了《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网络教育学院管理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提出积极发展,规范管理,深化改革,提高质量的发展思路。
  文件提出“高校网络教育学院要以在职人员的继续教育为主。要减少并停止招收全日制高中起点普通本专科网络教育学生。要充分发挥网络教育的优势,为在职人员更新知识、增强技能、不断学习、不断提高提供良好服务;既要积极开展学历教育,又要积极开展职业资格证书教育、岗位培训和其它继续教育。各试点高校要积极探索和总结网络教育的基本规律,积极推进网络教育和成人高等教育、各级各类继续教育的结合,促进我国网络化、开放式终身教育体系的形成。”
  这一思想源自于2001年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中央的决定指出要“大力发展现代远程教育、职业资格证书教育和其他继续教育,完善自学考试制度,形成社会化、开放式的教育网络,为适应多层次、多形式的教育需求开辟更为广阔的途径,逐渐完善终身学习体系”。教育部在《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网络教育学院管理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中提出“高校网络教育学院要以在职人员的继续教育为主”,实际上是在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的决定。这就是新政策出台的真正背景。
  至于为什么要减少并停止招收全日制高中起点普通本专科网络教育学生,是因为试点高校举办的网络教育应该是远程教育,其特点是可以突破时间和空间的限制,随时随地学习,适应于在职人员的继续教育。如果按照全日制的普通高等教育类型来举办网络教育,而网络教育又不能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的人才培养条件和育人环境,必然要引发网络教育的质量问题,造成这些名牌大学校内外学生教育质量的强烈反差,产生新的不公平和不稳定因素,引起社会的强烈反应。事实说明网络教育不适合举办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相当多的试点高校热衷于举办全日制高中起点普通本专科网络教育,偏离了高校网络教育的方向,应该及时停止。
 
  二问: 新政策的出台,可以说是我国现代远程教育的方向与定位、质量与规模关系的一次政策性的重要转变与调整。对我国现代远程教育发展将有什么意义?
 
  我国发展网络教育的方向与定位早已在《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中有了明确的表述,就是要发展继续教育,构建终身学习体系。新的政策出台,就是要让网络教育回归到正确的发展方向上来。
  新政策出台目的是要提高网络教育的办学质量,但是教育质量只有在办学方向正确的前提下才能得到保证,这是办学方向与办学质量的逻辑关系。目前,我国网络教育的规模并不算大,如果和继续教育的需求比起来还差得很远。因此,不能说是因为网络教育的规模太大,才出台新政策调整的。规模大并不意味着质量低,规模和质量是可以很好统一的。例如我国的全日制普通本科教育,规模巨大,但教学质量却得到了世界各国的认同。当然,规模大了,保障质量确实更困难。我们必须创造条件,在保证基本教学质量的前提下,大力扩大网络教育规模,否则只会积累更多的矛盾。大家都注意到了新政策对网络教育办学方向的调整,更希望大家注意新政策提出的保障网络教育质量的具体措施。
  新的政策使网络教育回归到正确的办学方向上来,新的政策提出了保障网络教育质量的措施,新政策为积极发展、规范管理网络教育奠定了基础。新政策的贯彻落实,预示着质量更高、规模更大、管理更规范的网络教育的出现。
 
   三问: 新政策的出台,对试点高校开展网络教育各方面都有影响,试点高校在网络教育定位、质量、规模等方面应该如何进行调整?
 
  总体上看新政策的出台,对网络教育的规模影响并不是很大。今年减少招收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生约为2-3万人,只占普通高校网络教育学院总招生规模的10%左右。
  新政策的出台,影响网络教育试点高校的范围有限。在67所试点高校中,大约有一半的学校没有计划招收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生;在招收了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生的试点高校中,多数学校其学生人数所占的比例也很小。对少数以招收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生为主的学校则影响较大。
  由于这次调整招生计划时间比较紧急,给相关试点高校的工作也造成了一定的困难。但是,试点高校充分理解这次调整的重要意义,认真贯彻落实,精心采取措施,平稳地进行了调整。
  今后,各试点高校要坚持以在职人员的继续教育为主,要充分发挥网络教育的优势,为在职人员更新知识、增强技能、不断学习、不断提高提供良好服务;既要积极开展学历教育,又要积极开展职业资格证书教育、岗位培训和其它继续教育。在保证基本教学质量的前提下,积极扩大网络教育规模。
  特别要加强网络教育的质量管理,建立网络教育质量标准,保证生源的基本质量;改进课程设置和教学内容,确保网络课程达到教学基本要求;使用高质量的网络课件、资源库、试题库、教学平台、课件制作工具等开展教学;采取措施保证实验实习等实践环节的教学质量;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激励优秀教师主持网络课程,保证授课质量;加强学生学习过程的指导和服务,要利用网络技术和专兼职教师逐步建立和实施导学制度, 保证每位学生都有指导教师及时提供指导和服务;严格按照教学基本要求,组织实施各个教学环节的考试、考核和考察;逐步向主要委托远程教育公共服务体系提供校外教学支持服务过渡,促进资源共享,提高服务水平。
 
  四问: 网络教育政策因素转变,对参与网络教育的企业积极性产生较大影响,一些企业甚至认为: 教育部将对网络教育采取“紧缩”政策。参与网络教育的企业应如何看待政策的调整并如何参与到网络教育中去?教育部对企业参与网络教育政策是否有变化?
 
  网络教育政策的调整,不是要对高校网络教育采取“紧缩”政策,高校网络教育的规模并不大,离在职人员继续教育的需求还有很大差距。调整的原因是因为前一段时间,高校网络教育的办学方向有偏差,办学行为不规范,一些学校滥用办学自主权,甚至有个别试点高校造成严重问题,如果任其发展下去,势必对整个网络教育带来伤害,最终制约高校网络教育的发展。此外,少数参与高校网络教育的企业,在利益驱动之下,干预试点高校的办学权力,盲目要求试点高 校扩大招生规模;还有少数企业不合理地分取学费,造成试点高校后劲不足,教 学质量下降等。
  教育部对高校网络教育的调整,始终坚持积极发展、规范管理、深化改革、提高质量的方针,鼓励试点高校在规范管理的前提下,在保证基本教学质量的前提下,积极扩大规模,满足在职人员继续教育的需要。这样做是对学习者利益的保护,是对规范办学的试点高校的保护,是对遵纪守法、支持教育事业的企业的保护。参与网络教育的企业要正确看待这次调整,充分估计到在职人员继续教育的巨大需求,积极支持试点高校发展网络教育,努力提高服务质量,合理收取服务费用。作为教育行政部门和试点高校都欢迎这样的企业,愿意和他们进行合作。
 
  五问: 文件中“要减少并停止招收全日制高中起点普通本专科网络教育学生”。这里的“高中起点”是否特指“应届高中毕业生”,是否也包括高中学历的在职成人?
 
  在《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网络教育学院管理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的文件中,提出“要减少并停止招收全日制高中起点普通本专科网络教育学生”。这里不是从学生来源区分,而是从办学的形式来区分的。其中要同时具备三个条件才属于减少并停止招收的范围。第一,要是全日制;第二,是高中起点;第三,毕业时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因此,非全日制的、专升本的、颁发成人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的等网络教育形式都不在限制之列,这是从举办者的角度来进行限制的。从学习者的角度来说,不论是应届高中毕业生还是高中学历的在职成人,都允许参加试点高校网络教育。
 
  六问: 国家教育部对一些试点高校已经招收的“全日制高中起点普通本科网络教育学生”的政策是什么?文件出台后,是否意味着试点高校就必须停止招收“全日制高中起点普通本科网络教育学生”?
 
  对试点高校已经招收的“全日制高中起点普通本科网络教育学生”,教育部要求试点高校按照招生时承诺颁发的毕业证书类型,给达到毕业要求的学生颁发毕业证书。文件出台后,在2002年秋季招生中,试点高校只是减少招收“全日制高中起点普通本科网络教育学生”,并非全部停止。但是,教育部对2002年秋季招生招收“全日制高中起点普通本科专网络教育学生”提出了明确要求。
  第一,所招学生必须达到生源所在地普通高考的本 科或专科的最低录取线。学校自主考试招收的学生水平要与从全国统一高考中录取的学生水平相当。即试卷难度要相当、判分尺度要相当、录取分数要相当,以免造成新的不公平。第二,在试点高校所在市区之外的校外学习中心,不能举办“全日制高中起点普通本科网络教育”,外地学生可以到试点高校所在城市的学习中心就读“全日制高中起点普通本科网络教育”。这是为了保护学生的利益,减少各种隐患采取的临时措施。第三,试点高校在招生时必须向学生说清楚,毕业时是发普通高等教育还是发成人高等教育的毕业证书,并要明确注明学习形式为网络教育,以免误导学生。
 
  七问: 迄今为止,国家已经正式批准的有资格开展网络教育的试点高校是67所。国家教育部将会采取那些政策措施对试点高校进行监督管理?
 
  教育部为了对试点高校进行监督管理,针对网络教育的特点制定了年报年检和质量认证方案。
  为全面了解和掌握网络教育的发展状况和教育质量,教育部建立了高校网 络教育学院年报和年检制度。各试点高校每年须根据教育部公布的年度检查要点,开展自我检查,并形成自评报告报教 育部。教育部将结合学校自评报告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对校外学习中心的年度检查结果等进行抽查和综合评估,并对发现的问题给予相应的处理。
  教育部还将适时开始对试点高校网络教育学院进行评估。为了适应网络教育多样性、复杂性以及特有的教学规律,网络教育学院的评估采用了质量认证的方式。质量认证注重过程的控制以及持续的改进,注重管理体系的文件化、程序化、规范化,注重目标与措施、条件的符合性。同时借鉴了评估方法关于目标管理、专家现场考察、强制性的基本规范等思想和方法,将二者有机结合。质量认证的基本过程包括: 试点高校建立并运行文件化的网络教育质量管理体系,试点高校进行内部审核及管理评审,对试点高校进行外部审核,被评试点高校进行 整改等步骤。目前,质量认证正在进行试点,取得成功后将全面推开。
  另外,教育部还会根据工作的需要,对网络教育的某一项工作或某一类问题进行专项抽查,如现在正在对2002年的秋季招生工作进行专项抽查。
  初步结果显示,上述监督办法效果良好,只要严格执行,可以有效监督试点高校的网络教育。
 
  八问: 未来几年内,国家教育部是否会继续扩大网络教育试点高校的数量?申请试点高校需具备什么条件,并如何来进行申请?
 
  在对高校网络教育试点进行调整后,需要保持一段时间的平稳发展,然后才会继续扩大网络教育试点高校的数量,但也会控制一定的数量。申请试点高校一般需要具备以下几个方面的条件: (1)具有较强的办学实力和较鲜明的办学特色,在社会上享有良好的声誉;(2)在利用网络开展教学和管理、校园计算机网和数字化图书馆建设等方面具有一定的基础,基本符合教育部《关于支持若干所高等学校建设网络教育学院开展现代远程教育试点工作的几点意见》(教高厅[2000]10号文件)的要求;(3)申请学校 需针对本校的全日制、夜大学或函授学生,选择一定的课程开展网络教学试验,试验时间不应少于一个学期,在教学和管理方面取得一定经验。有关具体的申请程序教育部会发文作出具体规定。
 
  九问: 据一些媒体消息,有些高校的网络教育教学站点,采取了夸大的宣传手段招生,甚至有些没有经过批准的高校也在进行网络教育招生,那么学生如何分辨真伪?
 
  根据我们的了解,确实有一些试点高校的校外学习中心采取了夸大的宣传手段招生,甚至发布虚假广告误导学生,至于没有经过教育部批准的高校进行网 络教育招生,更是严重的违规行为。教育部坚决反对这种不正当的招生行为,并将发现一个查处一个。欢迎广大的学生、家长、社会各界人士向本省的教育行政部门或教育部举报和投诉。
  作为学生在报名时,应该要求招生人员出示教育部批准该高校开展网络教育试点的文件,出示当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该教学点发布招生广告,开展招生活动的文件。如果没有上述文件则可能是虚假的;如果有文件,但对招生宣传的内容有疑问,应该直接向试点高校网络教育学院咨询。
 
  十问: 目前网络教育包括高校学历教育、成人继续教育、企业培训、还有网络的九年制义务教育等等,那么在众多的网络教育服务中,教 育部从政策和管理上是如何区别对待的?
 
  网络教育作为一种先进的教育形式,各级各类教育都可以采用。按照教育部《教育网站和网校暂行管理办法》(教技[2000]5号)第八条的规定: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申报开办教育网站和网校,必须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申请,经审查批准后方可开办。已开办的教育网站和网校,如未经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应及时补办申请、批准手续。未经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不得擅自开办教育网站和网校。
  第七条规定: 主管的教育行政部门按与面授教育管理对口的原则负责对教育网站和网校进行审批和管理,并报教育部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备案。
  《教育部关于加强高校网络教育学院管理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 [2002]8号)明确规定: 未经教育部批准,各级各类高等学校不能自行举办网络学历教育。经教育部批准的试点普通高校,网络学历教育工作必须归口到一个专门从事远程教育的学院进行,其他院系不能以网络学历教育的名义和方式自行招生办学。
  总体上看,教育行政部门对各级各类学历网络教育控制比较严格,对非学历的网络教育管理比较宽松。
  
  
教育部关于加强高校网络教育学院管理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摘录)
 
● 高校网络教育学院要以在职人员的继续教育为主。要减少并停止招收全日制高中起点普通本专科网络教育学生。
● 规范招生工作。试点高校和校外学习中心发布的招生信息必须实事求是,不得发布虚假信息误导社会。
● 加强教学管理制度建设。试点高校的教学管理制度要体现网络教育的特点,实行弹性学制和完全学分制。
● 加强远程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建设远程教育公共服务体系需经过我部审批。我部鼓励试点高校使用远程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并逐步向主要委托远程教育公共服务体系提供校外教学支持服务过渡
● 未经我部批准,各级各类高等学校不能自行举办网络学历教育。经我部批准的试点普通高校,网络学历教育工作必须归口到一个专门从事远程教育的学院进行。各试点高校要严格办学纪律,确保办学质量和声誉。